肇事司机逃逸的具体处理,视情节承担三种法律责任:
第一,对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的,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99条规定,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,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。
第二,交通肇事构成犯罪,并且逃逸的,按照《刑法》第133条规定,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第三,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101条的规定,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,并此外;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101条的规定,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,并且逃逸的,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,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,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
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【温馨提示】
以上回答,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,请您谨慎进行参考!
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,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,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一、肇事司机逃逸应该怎么处理
1、肇事司机逃逸的处理方法:
(1)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的,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,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;
(2)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构成犯罪,没有逃逸的,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,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;
(3)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构成犯罪,并逃逸的,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,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。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(修正)》第一百零一条
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,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二、肇事司机逃逸后自首还会判刑吗
发生车祸后,肇事者首先要报案,对受害者进行救援,保护现场等。但是,有些肇事司机为逃避责任,出事后没有积极报案,又不对受害者救援,直接驾车逃逸或者弃车逃逸。随后因为良心煎熬,想要投案自首。交通肇事司机逃逸后,自己又主动投案、如实供述案情的,构成自首的,会以“交通肇事后逃逸”的法定刑为基准,对肇事司机自首从轻处罚。对于自首的交通肇事司机,除了罪行极其严重、主观恶性极深、人身危险性极大,或者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者以外,一般均应依法从宽处罚。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且取得谅解的,会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。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=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、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逃逸处理情况如下:
1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;
2、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交通事故主要赔偿项目有哪些
1、医疗费。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、住院费等收款凭证,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;
2、误工费。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。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;
3、护理费。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、护理期限确定;
4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。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。
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九十九条法律依据: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九十九条
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:
(一)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;
(二)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、暂扣的人驾驶的;
(三)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的;
(四)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;
(五)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,造成交通事故,尚不构成犯罪的;
(六)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,不听劝阻的;
(七)故意损毁、移动、涂改交通设施,造成危害后果,尚不构成犯罪的;
(八)非法拦截、扣留机动车辆,不听劝阻,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。
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、第四项情形之一的,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;有第一项、第三项、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,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。
交通事故司机逃逸怎么处理
内容版权声明:除非注明,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。